張傳官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提要 秦漢字書《蒼頡篇》全本早已亡佚,出土簡牘為其復原提供了新的契機。本文利用居延漢簡、水泉子漢簡、英國國家圖書館藏斯坦因所獲未刊簡牘等材料,通過辨析前人說法、釋讀疑難字和訓解相關詞義、文義,對《蒼頡篇》第一章的文句進行復原,補綴“疾材過人”四字。通過本文的討論,四言本《蒼頡篇》的第一章得以全部復原,七言本《蒼頡篇》的第一章也基本補充完整。
關鍵詞 字書 《蒼頡篇》 第一章 復原 漢簡
秦漢時期的重要字書《蒼頡篇》[1]全本久已失傳,后世學者雖多有輯佚,然所得多只言片語,文不成句。幸賴出土簡牘提供的新材料,我們得以見到《蒼頡篇》的諸多內容。其中,關于《蒼頡篇》第一章,就有不少學者據新出文獻進行復原,所獲頗豐。
最早進行這一工作的是王國維。1914年出版的《流沙墜簡》曾公布一枚敦煌地區(qū)出土的兩面習字木牘,[2]王國維(1959:257-258;1983:1)根據《世本》與《呂氏春秋·審分覽》的記載,指出該簡簡文“蒼頡作”三字屬于《蒼頡篇》首句,其全句當為“蒼頡作書”。其后西北地區(qū)陸續(xù)出土了不少抄有《蒼頡篇》第一章的漢簡,不僅證實了王氏的卓見,也提供了第一章更多的其他文句。這些后出簡牘中,以居延新簡EPT50.1A、B,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中屬于第一章的八支簡存字較多。[3]二十多年來,經過多位學者的研究,已基本復原出《蒼頡篇》第一章的內容:[4]
蒼頡作書智不愿。以教后嗣世□□。幼子承詔唯毋□。謹慎敬戒身即完。
勉力諷誦槫出官。晝夜勿置功□□。茍務成史臨大官。計會辯治推耐前。
超等軼群□□□。出尤別異白黑分。初雖勞苦后必安。卒必有憙□□□。
愨愿忠信□事君。微密倓?天生然。儇侫□□□□□。
如果按照《漢書·藝文志》所載漢代《蒼頡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的字數來計算,[5]四言本《蒼頡篇》第一章僅剩末二字未能擬補。
簡牘整理小組(2014:74)公布了居延漢簡24.8A、B的紅外線圖版(文末圖1、圖2)。魏德勝(2016)根據張存良(2015)的復原,認為此簡“就是《蒼頡篇》第一章的習字簡”,并將24.8A的釋文校正如下:
群群出出尤尤尤[別別]異異
力 [力]
塞塞儇儇佞 齋 齋力 疾疾
其說可從。附帶一提的是,此簡還可以為水泉子漢簡《蒼頡篇》“儇”字的釋讀提供新的證據。該字作
,張存良、吳葒(2009:89)釋為“偍”,復旦讀書會(2009)釋為“伣”、讀為“奸”,張存良(2015)又改釋為“儇”。按該字圖版較為模糊,釋“伣”或“儇”似皆合,不過該字右下部筆劃實較為繁復,與“見”字下部不合。根據居延漢簡24.8,水泉子漢簡該字應該還是“儇”字。
魏德勝(2016)又據居延漢簡24.8A對《蒼頡篇》第一章加以進一步的復原,謂:
這枚習字簡在“儇佞”后有“齋力疾”,《蒼頡篇》第一章最后四字或可補為“儇佞齋力”,供參考。
按魏氏所補“齋”字可從,但“力”字的擬補則非是。從圖1可以看出,24.8A諸“力”字的行款明顯與其他兩行比較整齊的文字有別,恐與此簡抄寫的《蒼頡篇》“儇佞”以后的文句無關,而是屬于《蒼頡篇》第一章的“勉力諷誦”一句??梢耘c之對照的是簡牘整理小組(2015:55)著錄的居延漢簡125.38A、B(文末圖3、圖4)。該簡亦為《蒼頡篇》第一章的習字簡,簡上行款也比較混亂,其中多見的“力”和“勿”皆為習字,二字應即分別屬于《蒼頡篇》第一章的“勉力諷誦”、“晝夜勿置”二句。因此,根據居延漢簡24.8A,在《蒼頡篇》“儇侫齋”之后所應該擬補的不是“力”字,而恰恰應該是魏氏舍棄的“疾”字。
“齋”當讀為“齊”或“齌”,訓為“迅疾”、“敏捷”。典籍中多有其例,如《荀子·修身》:“齊給便利,則節(jié)之以動止?!睏顐娮ⅲ骸褒R給便利,皆捷速也?!薄痘茨献印ふf山》:“力貴齊,知貴捷。”高誘注:“齊、捷皆疾?!薄稜栄拧め屧b下》:“齊,疾也?!薄冻o·離騷》:“反信讒而齌怒?!蓖跻葑ⅲ骸褒T,疾也?!贝恕褒T”或作“齊”,義同?!墩f文·火部》:“齌,炊餔疾也?!倍斡癫米ⅲ骸褒T,引申為凡疾之用?!薄褒S(齊、齌)”正可與“疾”并列或連言。古代又有“齊疾”一詞,如《商君書·弱民》:“楚國之民,齊疾而均,速若飄風?!备吆啵?span>1974:162
)注謂:“齊與疾都是行動敏捷之意?!北本┐髮W出土文獻研究所(2015:59-60)所載北大漢簡《妄稽》簡2-3謂:“血氣齊疾,心不怒??!闭碚咦ⅲ骸啊R疾’,迅疾?!币虼?,將《蒼頡篇》第一章末字擬補為“疾”應該是合適的。汪濤(2007)與汪濤、胡平生、吳芳思(2016:320-329)公布的英國國家圖書館藏斯坦因所獲未刊簡牘(下文簡稱為“英藏簡”)中有如下削杮:
□齎疾獨(?) [汪濤、胡平生、吳芳思(2016:324),簡號1844]
□
疾(?) [汪濤(2007:25),簡號2667]
疾獨(?) [汪濤(2007:40),簡號3222]
英藏簡多為《蒼頡篇》削杮,往往抄寫篇中若干文字且不同削杮的文字多有重復;上引三簡多次抄寫同樣的文字,也應屬《蒼頡篇》削杮。此或可作為上述擬補的一點佐證,其中的“齎”字亦當讀為“齊”或“齌”;而所謂的“獨”字,考慮到英藏簡中的其他《蒼頡篇》殘簡均屬四言本、其中似無七言本的痕跡這一情況,則很可能是《蒼頡篇》第二章的首字。
此外,四言本《蒼頡篇》首章每二句押之、職部韻,質部的“疾”字雖不合韻,但該字所在本非韻腳,本文的擬補于押韻無礙。
張德芳、韓華(2016:66、176、345)著錄的居延新簡EPT65.520為一枚寫有“□齋疾疾”的殘簡(文末圖5)。此簡首字雖殘去大半,但從其殘筆來看,亦當為“齋”字。[6]此簡重復抄寫“齋疾”二字,根據前文的論述,尤其是對照居延漢簡24.8A,此簡很可能也是《蒼頡篇》第一章的習字簡。這是學界以往所未曾注意的。
接下來對《蒼頡篇》第一章末三句“愨愿忠信□事君。微密倓?天生然。儇侫齋疾□□□”的有關文義和部分字詞做一些說明和考證。
秦漢字書如《蒼頡篇》、《急就篇》的分章純粹是以字數為準,不考慮文義,常常會出現意思相關的連續(xù)文句分屬前后章,甚至類似的內容相隔甚遠的情況,[7]因此,它們的每一章并無統(tǒng)一的主題。當然,這些字書仍然是盡量將內容相關的詞句排列在一起。如果說有主題,也只能說部分文句有一定的關聯,但這實際上與章的劃分無關。因此,這些字書往往在若干文句之后改變內容,這在《蒼頡篇》、《急就篇》中均十分常見。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當與早期字書體例不夠嚴格或成熟有關。上引《蒼頡篇》第一章中,前十二句皆為勸學的話語,而末三句的內容已明顯有所變化。關于此三句的主要內容,下文略作解說。
復旦讀書會(2009)曾認為此三句“先講忠臣,再講奸佞”,這應該是基于其將“儇”釋為“伣”、讀為“奸”的意見以及七言本《蒼頡篇》所增補的“□事君”諸字而做出的推論。不過,其說恐不太準確,此三句的主要內容應該是羅列一些描述人的心性或品格的詞語,其中“愨”、“愿”均為質樸、恭謹之意,“微密”意為精深周密,“齋(齊)疾”則指思維敏銳、反應迅疾,均與忠臣或奸佞沒有必然的聯系?!百亍弊?,雖然可以訓為貶義之“佞”(如《楚辭·九章·惜誦》“忘儇媚以背眾兮”王逸注:“儇,佞也。媚,愛也。”),而且從音理和例證上看也可以讀為“奸”,[8]但典籍中更多的則是訓為“智”、“慧”,如《說文·人部》、《方言》卷一:“儇,慧也?!薄稄V韻·仙韻》:“儇,智也……慧也?!薄百亍睂嵓绰斆鞣f慧之意?!皞A(佞)”古多訓“才”,側重的是能言善辯之才。而且,從前后文(尤其是同句的“齋疾”)來看,此處之“儇”、“侫(佞)”應該也沒有明顯的貶義,不宜將之與“奸佞”相聯系。至于七言本的“□事君”(第一字因殘去未知),一方面此三字只是針對“愨愿忠信”(尤其是“忠信”)而言,而不是針對末三句的所有內容;另一方面七言本每句的末三字畢竟是后人所補,其內容未必契合四言本的本意。這方面典型的例子如前引第一章的“勉力諷誦槫出官”、“茍務成史臨大官”二句。其中四言本的內容其實主要是勸學,學習的目標是諷誦若干字而成史;而七言本所增補的三字則增加或強化了任官為宦的期望。七言本加上“□事君”,實際上是把四言本“愨愿忠信”的內涵給縮小了。因此,《蒼頡篇》第一章的末三句與忠臣、奸佞沒有太大或直接的關系。
從前文所述來看,“倓?”所在也應該是指人的心性或品格,七言本在其后補了“天生(性)然”三字,也與這一點相合?!?”,前人如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990:151)、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994:64)、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2001:23)、楊眉(2016:238)多釋為“言言”二字;復旦讀書會(2009)據張存良、吳葒(2009:封二.7)著錄的水泉子漢簡《蒼頡篇》之“塞”改釋為“
”;梁靜(2015:17)則楷寫為“
”,指出字當為“?”之誤字?!皞劇弊忠娪凇毒友有潞啞?span>EPT50.1B,水泉子漢簡《蒼頡篇》對應之字作
,張存良、吳葒(2009:89)釋為“痣”;復旦讀書會(2009)從之,認為“痣”為“痰”之抄訛,并認為“倓?”或“痰塞”當讀為《廣雅》之“懕?”,亦即《方言》之“猒塞”,訓為“安”。裘錫圭則認為“倓”當讀為“瘱”,訓為“安”、“靜”,“瘱塞”與“懕?”、“猒塞”義同。[9]按實際上“倓”字別有異文,可以為辨析上引說法提供重要的證據。英藏簡中亦有類似的《蒼頡篇》遺文,其中“微密”下一字作:
A
汪濤(2007:圖版捌陸),簡號3154 B
汪濤(2007:圖版玖捌),簡號3378
汪濤(2007:37)懷疑A是“底”字;白軍鵬(2013:191)從之,進而認為B也是“底”字。按二者是同一個字應無問題,不過漢簡“氐”的上部多作一撇或“?”形筆劃而不是橫筆,下部一般作“一”形或“土”形,[10]與該字下旁(下文用“△”代替此旁)明顯不同。此外,B的末筆殘筆也接近于捺筆而不是橫筆,與“底”字末筆寫法不同。因此,A、B均為“底”之訛字的可能性很小。陳劍告知:△當為“?”字。其中,A之
為“夾”旁(右側的一點位于簡面凹痕中);[11]外圍的筆劃合起來是“匚”,其左下角的殘筆正好位于該簡殘缺處(可對比該字左旁撇筆的殘缺位置);“匚”下還有一些筆劃,應是“心”的殘筆。A為“瘱”字異體。[12]按其說甚是。由于A的字形有所殘缺,無法確知該字究竟是從“廣”還是從“疒”。不過,A的左側撇筆殘筆較多,卻不見“疒”旁左側兩點的任何蹤影,可能未必是“疒”;而B的左側撇筆(即簡面左側的一點墨跡所在)已十分靠近簡面左側邊緣,從簡寬來看,簡面已容不下“疒”的左側兩筆。因此,B應該還是從“廣”,嚴格楷寫當作“
”,亦即“?”之異體。不過,漢代文字從“廣”、從“疒”每無別,該字實即“瘱”之異體。
再來看水泉子漢簡《蒼頡篇》的所謂“痣”(
)字。該字從“疒”從“心”自無問題。陳劍告知:該字
旁所謂“士”形下方尚有筆劃(其下“心”旁完整,這些筆劃自不屬于“心”旁),絕非“志”所從的“士”形(“之”旁),實為“夾”旁,只是將“夾”的左右兩個“人”旁拉直,或將本由兩個“人”旁省寫的兩點連寫,寫成橫筆或近于橫筆而已。該字實為“瘱”字。[13]按其說甚是。這類寫法的“夾”在漢簡中比較常見,不煩贅舉。
上述英藏簡兩個“瘱”字的辨識,可證前引裘錫圭的說法是完全正確的。裘氏多年前僅據“倓”字就做出正確的釋讀,更可見其卓識。
最后來談談與七言本《蒼頡篇》第一章有關的一支殘簡。張存良、吳葒(2009:封二.10)著錄的水泉子漢簡《蒼頡篇》暫編號010簡[文末圖6,又見張存良(2010:圖版捌)]的簡文謂:
□疾材過 人 百五字
凡七百字
其中,“過”字,張存良、吳葒(2009:89)與張存良(2010:62)均未釋,此從復旦讀書會(2009)釋;“人”,張存良、吳葒(2009:89)與張存良(2010:62)均釋“凡”,并屬下與“百五字”連讀,此從程少軒(2010)所引施謝捷釋;[14]“凡七百字”為小字,書于“過人百”三字間及其左側之空白處。本文認為此簡可與張存良、吳葒(2009:89、封二.7)、張存良(2010:圖版捌)著錄的水泉子漢簡《蒼頡篇》“事君微密瘱塞天生然儇侫”一簡(文末圖7。原無暫編號)編聯。這可以從如下四個方面得到一些旁證:其一,從押韻來看,七言本《蒼頡篇》第一章應該是每句押韻的。前引復原文句中,“愿”、“完”、“官”、“前”、“安”、“然”等字屬元部,“分”、“君”等字屬文部,“人”字屬真部;羅常培、周祖謨(2007:35-37、51-52)已指出,兩漢時期真部和文部合用,往往與元部押韻,因此“人”字正可押韻。其二,從文義來看,“儇侫齋(齊、齌)疾材過人”也文從句順:“材過人”正可以作為“儇(聰穎)侫(口才好)齊疾(思維敏捷)”的補充說明。其三,從字數來看,暫編號010簡的“百五字”是對一章字數的記錄,四言本“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則七言本一章正為“百五字”。如前文所述,“儇侫齋疾”所在正是《蒼頡篇》第一章的最后一句,此簡與暫編號010簡編聯之后,所記字數正與此章篇幅相合。其四,從行款和木簡形制來看,暫編號010簡首字上方有契口的痕跡,目前所見殘簡首字的上端當無字;因此,該簡上端的空白處和“事君微密瘱塞天生然儇侫”一簡下端的空白處不能作為上述編聯的反證(該契口若屬于中部編繩所在,二簡甚至有可能可以直接拼綴)。
當然,上述推論的落實,還在于此簡首字的釋讀。按該字作:
![]()
此字,張存良、吳葒(2009:89)與張存良(2010:62)均未釋,復旦讀書會(2009)認為可能是“鄉(xiāng)”,張海榮(2012)釋為“卿”。按該字左旁類似于“亣”形,中部筆劃亦較為繁復,與“卿”、“鄉(xiāng)”皆不類。陳劍告知:該字應為“齍”字,只是其上所從之“齊”略有訛變。該字中部下方之
為“皿”旁尚可辨識;左側類似于“亣”形的筆劃實可分為兩部分:上部之
即“齊”上部的“??”形筆劃,下部之
與該字右側之
為“齊”上部左右兩側的筆劃訛變而成;
則由“齊”的中部訛變或改造而成。[15]按其說是。漢簡中的“齊”字或“齊”旁往往將左右兩側的《說文》訓為“禾麥吐穗”的構件省為兩豎筆,下部則寫作“月”形;[16]但亦有延續(xù)周秦時期的構形、保留其左右兩側該構件的寫法,如“齎”字作如下形體:[17]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289
張家山漢簡《算數書》38
張家山漢簡《算數書》38
居延漢簡7.7A
居延漢簡303.15+513.17
居延新簡EPF22.45A
居延新簡EPF22.69
其中,居延漢簡和居延新簡“齊”字左右兩側的寫法多有訛變,可與上述“齍”字的寫法相比照。古代文字在省寫或訛變之后,往往會將不成字的筆劃改造為成字的偏旁。以漢簡“齊”字為例,其下部的“月”形就是在其左右兩側構件省為兩豎筆之后,與下部的兩短橫合在一起,再加上一橫筆而成。這可與“齍”之
形的寫法相比照。此外,水泉子漢簡《蒼頡篇》有兩處“齊”字,見于張存良、吳葒(2009:89、封二.2)與張存良(2010:69、圖版捌—玖),分別作
(暫編號009)、
(暫編號023),寫法本就不統(tǒng)一,因此“齍”上部寫成繼承周秦寫法的“齊”也就不足為怪了,只是該“齊”旁有所訛變罷了。之所以“齍”字有如此訛變,大概是因為“齍”的形體較為復雜,抄手不認識所致。“齍”自當讀為“齊”或“齌”。
根據上文的討論,可以說,四言本《蒼頡篇》的第一章已全部復原;七言本的第一章也補上了最后一句,其殘缺文字的繼續(xù)擬補和全部復原則需要期待新資料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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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居延漢簡24.8A |
圖2:居延漢簡24.8B |
圖3:居延漢簡125.38A |
圖4:居延漢簡125.38B |
圖5:居延新簡EPT65.520 |
圖6:水泉子漢簡暫編號010 |
圖7:水泉子漢簡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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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中國語文》2019年第5期。
[1] 由于秦代李斯編撰的《蒼頡篇》后來在漢代與《爰歷》、《博學》合為一篇《蒼頡篇》,而且從目前的材料也無法單獨析出秦代《蒼頡篇》的所有內容,因此,本文所謂的《蒼頡篇》,主要是指漢代的《蒼頡篇》。當然,漢代的《蒼頡篇》也有不同的傳本,但其內容應該是基本相同的,本文以“《蒼頡篇》”籠統(tǒng)稱之,必要時以“四言本”、“七言本”區(qū)分有關傳本。
[2] 圖版見羅振玉、王國維(1992:25)、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1991:圖版壹陸壹,簡號1975A、B)。
[3] 居延新簡《蒼頡篇》的圖版參看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994:127)、楊眉(2016:100、238)。水泉子漢簡《蒼頡篇》圖版的公布情況較為散亂,參看吳葒(2009:124)、吳葒、魏美麗、張存良(2009)、張存良、吳葒(2009:封二)、張存良(2010:圖版捌—拾壹)、張存良(2012:134),下引圖版之“暫編號”多據張存良(2010)。
[4] 參看胡平生(1996:332-349)[后收入胡平生(2000:45-69,2012:11-25)]、復旦讀書會(2009)、白軍鵬(2013:187-216)、張存良(2015)、梁靜(2015:16-17)。下引文句中,末三字是七言本《蒼頡篇》對四言本《蒼頡篇》增補的內容,本文以不同的字體區(qū)分;“儇侫(佞)”所在,《居延新簡》EPT50.1B作“賞賞”二字,學者多已指出“賞賞”非《蒼頡篇》文句,而是習字者隨意所書,參看梁靜(2015:17)、楊眉(2016:483)。
[5] 北大漢簡《蒼頡篇》的分章和字數皆與《漢書·藝文志》的記載有所不同。此蒙匿名審稿專家賜示(2018年12月24日),謹致謝忱。本文暫以《漢書·藝文志》的記載為準。
[6]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漢簡下部的“灬(火)”旁亦往往省作三點,上引居延漢簡24.8A與此處的兩個“齋”字未嘗不可以徑釋為“齌”,本文暫且釋寫作“齋”。關于漢簡“齊”、“齋”、“齌”三字的區(qū)別,詳另文。
[7] 例如《急就篇》有關布帛的文句位于今傳三十四章本的第八、九章,而有關服飾的文句則位于第十一章,其間的第十章則主要羅列食物,參看張傳官(2017:127-187)。
[8] “干”聲字與“袁”聲字相通的例子參看張儒、劉毓慶(2002:715)。
[9] 此蒙裘錫圭先生賜告(2012年3月31日),謹致謝忱。
[10] 參看佐野光一(1985:435)。
[11] 上引字形已將“夾”第一橫筆上方與筆劃無關的簡面凹痕處理刪去。
[12] 此蒙陳劍先生賜告(2018年1月16日),謹致謝忱。
[13] 此蒙陳劍先生賜告(2018年1月16日),謹致謝忱。
[14] 胡平生(2010)[后收入胡平生(2012:42-51)]已據施謝捷說釋該字為“人”,然又在“百五字”前誤綴一“凡”字。
[15] 此蒙陳劍先生賜告(2018年1月16日),謹致謝忱。
[16] 參看佐野光一(1985:816)。
[17] 下列字形引自邱玉婷(2015:卷六)、李洪財(2014:274)。
補記:本文曾先后蒙劉釗師、陳劍先生、程少軒先生、魏宜輝先生、李春桃先生及《中國語文》兩位匿名審稿人指教,謹致謝忱。唯文責自負。
需要說明的是,張存良、巨虹兩位先生已先筆者釋出《蒼頡篇》第一章的“瘱”字(見張存良《〈蒼頡篇〉的版本、流傳、亡佚和再發(fā)現》,《甘肅社會科學》2015年第1期;張存良、巨虹《〈蒼頡篇〉研究的新進展》,《出土文獻研究》第十四輯,中西書局2015年;張存良《〈蒼頡篇〉研讀獻芹(二)》,簡帛網,2015年11月26日);然上述諸文均只列釋文,未對字形有所論說,因此,本文有關“瘱”字釋讀的相關論述均應視為其說之補充;此外,關于《蒼頡篇》第一章末三句的內容,《〈蒼頡篇〉研究的新進展》一文的理解與筆者不同。請讀者參看。
本文曾在吉林大學中國古文字研究中心、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主辦“紀念中國古文字研究會成立四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2018年10月9—11日,吉林長春)上宣讀。白軍鵬先生在該會上宣讀的論文《習字簡中的〈蒼頡篇〉首章及相關問題》(《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二輯,中華書局2018年)亦復原出四言本《蒼頡篇》第一章的“疾”字,請讀者參看。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9年12月5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9年12月19日
點擊下載附件: 2041張傳官:關於《蒼頡篇》第一章的復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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