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當(dāng)前的位置:首頁 → 學(xué)者文庫 → 詳細文章 | 背景色: |
|
字體大?。?span style='cursor: pointer;' rel='font_resize'>放大 縮小 原始字體 |
讀《五年琱生尊》銘文札記
羅衛(wèi)東
北京語言大學(xué)漢字研究所
2006年11月8日,陜西扶風(fēng)城關(guān)鎮(zhèn)五郡西村六位農(nóng)民為修水渠墊基礎(chǔ),在挖土?xí)r發(fā)現(xiàn)青銅文物27件(組),其中兩件“大口尊”[1]上鑄有長篇銘文?!段牟?SPAN lang=EN-US>2007年第1期在“國寶新發(fā)現(xiàn)”欄目公布了其中一件青銅尊的銘文拓片,《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4期公布了《五年琱生尊》甲、乙兩件銘文拓本。這兩件尊和此前已有著錄的《五年琱生簋》、《六年琱生簋》都是研究西周社會的重器,郭沫若、楊樹達、林沄、李學(xué)勤、劉桓等學(xué)者曾就后兩器進行過詳細探討。筆者就所看到的《五年琱生尊》銘文拓片,結(jié)合此前閱讀的相關(guān)資料[2],試讀“
”、“
”兩字如下:
一釋![]()
此字在兩件琱生尊上均有,一字清楚,一字模糊。自《五年琱生尊》銘文拓片公布后,有多位學(xué)者考釋過此字,下面依據(jù)時間順序介紹。袁金平先生將其隸定為
,認為“當(dāng)分析為從火,蔑省聲,讀為‘幭’?!墩f文》:‘幭,蓋幭也。從巾蔑聲。一曰禪被’”[3]。陳英杰先生釋讀為“蔑”,認為是“饋贈、進獻之義”[4]。徐義華先生認為此字與“
”字“不識”,他推測“當(dāng)是金、帛類的禮器”[5]。王輝先生認為此字是“熾”的異文,“赤色”的意思[6]。吳鎮(zhèn)烽先生認為此字當(dāng)讀為“緆”,意思是“細布”[7]。李學(xué)勤先生將此字隸定為“
”,該字讀為 “幣”,“即行禮用的帛”[8]。辛怡華、劉棟二位先生認為此字不識,“從戈,疑為兵器類,不應(yīng)是絲織物”[9]。
首先我們認為此字與金文“蔑”字有別,依據(jù)《<殷周金文集成>引得》[10]檢索到《殷周金文集成》[11]中“蔑”的金文字形有如下幾組:

上列“蔑”字形,左下部均不從“
”。![]()
《說文解字》:“蔑,勞,目無精也。從
,人勞則蔑然,從戍?!薄墩f文通訓(xùn)定聲》:“按許說此字誤也。當(dāng)云從
,伐聲,結(jié)字似戍耳?!薄督鹞男瘟x通解》[12]在“解字”欄分析“蔑”左下之形是“象以戈加諸人脛”或“象以戈擊頸”等形。而《五年琱生尊》“
”形左下部分與人、戈都無關(guān),因此該字釋為“蔑”是值得商榷的。陳英杰先生提出“(蔑)偶爾省掉‘目’上之‘
’,如競卣(筆者按:參見上列05425-1字形),這個字形是釋讀琱生尊‘蔑’字的關(guān)鍵證據(jù)”。而我們比對《競卣》字形與“
”,可以發(fā)現(xiàn)兩字的形體區(qū)別。同時他也指出金文辭例中“蔑”常與“歷”連用。我們檢索到“蔑” 在金文中常用于以下辭例中:
(一)蔑歷
02509:屯蔑歷于亢衛(wèi);02812:多蔑歷賜休;04277:俞其蔑歷;05417:子曰:貝唯丁蔑女(汝)歷
(二)某蔑
02237:王蔑
(三)蔑某歷
00187:用天子寵蔑梁其歷;00753:天君蔑公姞歷;00754:君蔑尹姞歷;02659:濂公蔑司歷
(四)某蔑某
09455:穆穆王蔑長甶以徠即井伯
綜觀上述例句,還未曾有“召姜以琱生蔑五帥”[13]這樣的辭例。
“蔑”在金文中常常與“歷”在一起出現(xiàn),據(jù)郭沫若先生分析[14],“蔑”、“歷”有聯(lián)用之例,有分用之例。阮元較早提出“古器物每言蔑歷,按其文皆勉力之義”。孫詒讓先生認為“蔑某歷,勞某之行”,強運開以及后來多位學(xué)者都認同孫詒讓此說。嚴(yán)一萍先生申發(fā)“蔑歷”意是“勞功而后行賞”,白川靜先生認為“蔑歷為伐旌功歷之義”。于省吾先生和趙光賢先生還就“蔑歷”展開了爭論,趙先生將于先生提出的“蔑歷”是“獎勵”、“勉勵”義進一步闡明,他指出 “蔑某歷”是“某人贊美或嘉獎某人的勞績”,“某蔑歷”是“某人以其勞績、事業(yè)自勉”。而在傳世文獻中,當(dāng)“蔑” 單用時,陳仁濤先生歸納它有七種通義:“(一)不(二)無(三)輕(四)滅(五)棄(六)?。ㄆ撸┫鳌!?
在“召姜以琱生蔑五帥”句中,我們依次按照上面多位學(xué)者關(guān)于“蔑”在金文中和傳世文獻中的意義來理解,文意都不通順。
“
”釋為“蔑”還需要更多的證據(jù)才能令人信服。細審該字字形,“
”左下是否從“火”也是一個疑問。
金文中“火”形的兩點與中間的線條是不相連的。而
中之“
”線條是相連的。此字形實與“矢”形相近:
矢-
11997
“目”加“矢”構(gòu)成的字形,在金文中出現(xiàn)十多處,有字形如下:
04296
此形在甲骨文中已有,用為方國名。戴家祥先生指出[15]:金文
與斁通。
《五年琱生尊》中的“
”增加“戈”形,金文中“戈”與“攴(攵)”有時通用[16],例如:
肇-
02824
02342
因此,我們認為“
”字可以釋讀為“斁”。
“斁”在金文中有多種意義,吳大瀓先生[17]分析“斁”有“解”、“厭”、“終”等義,例如《師望鼎》“得純無斁”,“言德之純一不已也”;又如《毛公鼎》“肆皇天無斁臨保我有周”,“言天不厭周邦也”。戴家祥先生認為從目從矢的“斁”“在金文則讀為射”,“無斁”即“無射”,“本為無厭之意”。他指出“古人言語本無定名,經(jīng)文多假借”,“無斁”“又變?yōu)闊o擇”。
高田忠周先生從字形角度詳細分析了“斁”、“擇”等字同字,指出“斁”為古文“擇”,“其義即柬選也”。
“斁”在金文中假借為“擇”的例證有:
09735《中山王壺》:斁(擇)(燕)吉金。10008 《欒書缶》:斁(擇)其吉金。
“斁”在傳世文獻中也有用為“擇”的例證,例如:《詩經(jīng)·大雅·思齊》:古之人無斁。
鄭箋[18]:古之人謂圣王明君也??跓o擇言,身無擇行。
在《五年琱生尊》中
釋為“斁”,于文意也講得通?!罢俳袁h生斁五帥、壺兩”的意思是召姜為琱生選擇五條巾、兩個壺,這樣釋讀與《五年琱生簋》“婦氏以壺告曰”句前后一致。這一行為反映了當(dāng)時的禮制,在琱生“獻”禮之后,“婦氏即琱氏宗君(周公)之婦,此時亦以禮相見”[19]。周代貴族在各種活動中都講究“贄見禮”[20],在《五年琱生簋》中琱生曾獻禮:“余惠于君氏大璋,報婦氏帛束、璜”等等。從琱生所獻禮物分析,他應(yīng)是一個地位崇高的貴族,西周、春秋間“高級貴族以玉為贄,有圭、壁等,稍次用帛;次等貴族則用禽為贄,有羔、雁、雉等”[21]。而周代“貴族的親族關(guān)系和政治上的組織關(guān)系,都是依靠‘禮’作為制度來確立和維護的”[22]禮尚往來,在受禮之后,還“贄”也是必須的。例如《儀禮》中多處描述主君之婦在接受獻禮后還禮,所以召姜(即婦氏)為琱生選擇禮物符合當(dāng)時交際禮節(jié)。她所選擇的 “帥”、“壺”兩種禮物都是祭祀或燕享時的常用之物?!吨芏Y·天官·冢宰》:“冪人掌共巾冪?!编嵭ⅲ骸肮步砜梢愿参铩!薄抖Y記·禮運》:“疏布以冪?!编嵭ⅲ骸皟?,覆尊也。”“帥”就是古人用來覆蓋在酒器或食器上的布巾或葛巾。
二釋![]()
此字出現(xiàn)的語境是“我仆庸土田多
”。此字形在《五年琱生簋》中作
,《六年琱生簋》作“
”。劉桓先生認為是“言朿”,通“刺”,“刺探”的意思,此句指“琱(周)公(采邑)的土田多次遭到詢問調(diào)查”[23]。袁金平先生認為應(yīng)該釋為
,從木矛省聲。“柔”讀為“務(wù)”,“事務(wù)”的意思[24]。陳英杰先生認同袁說,釋為“柔”,解釋為“嘉善義”[25]。徐義華先生認為 “
即朿”,“ 言朿、朿皆通刺,指文書”,“言朿,當(dāng)指記錄土地、人口的書冊。誎可以指地契、戶冊,與土地、人口一同被視為可分配的財產(chǎn);誎也可以用作動詞,指登記土地、人口,那么原文應(yīng)作‘公多言朿仆庸土田’,即詳細登記土地、人口,為分家做準(zhǔn)備”。王輝先生認為讀為“刺”,“怨責(zé)”義,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的這些仆庸土田多怨責(zé)”[26]。辛怡華、劉棟二位先生認同林沄先生的觀點,將此字也釋讀為“刺”,“ ‘仆庸土田多刺’是指止公所擁有的田人之?dāng)?shù)多次遭到司法方面的調(diào)查”[27]。
比較字形,我們發(fā)現(xiàn)
與金文“朿”形(
00896
00901
00920
02730)是有區(qū)別的。《五年琱生尊》中的“
”不同于上面幾類“朿”形。
“
”與“柔”形(
02026
06926
10143)也不盡相同。
袁金平先生對比“
”與02841《毛公鼎》中
以及00944《般甗》中
的左邊形體后指出“尊銘‘柔’所從‘矛’只不過省去了下面的人形而已”,因此他分析《五年琱生尊》的“
”是“柔”字,讀為“務(wù)”。袁先生沒有進一步闡明“余老之,我仆庸土田多柔(務(wù))”的具體含義,他引用了《左傳·昭公六年》杜預(yù)注和《易·系辭上》的疏解釋“務(wù)”是“時所急”或“天下之事務(wù)”。
如果聯(lián)系“
”出現(xiàn)的語境,在“土田”一詞之后,把“
”釋讀為和土地狀態(tài)相關(guān)的“ 楙”更符合文意。試疏證如下:
甲骨文中有一地名“懋”[28],字形如右:
(《甲骨文合集》029004)。該字上部形體“
”與“
”形相近,于省吾先生分析“
字從矛作
,商器敄觶的敄字從矛作
,周器毛公鼎的敄字從矛作
”。依據(jù)“楙”字的本義分析,“楙”形是“木”上添加象征枝葉繁茂的形符。
“楙”在金文中的常見寫法并未承襲甲骨文形體,金文“楙”形體如下:
00247
00248
00249
00250
04170-04177
09631
“楙”的意義由“木盛”引申為事物的“茂美”,“楙”與“茂”義同?!墩f文解字》:“楙,木盛也。從林,矛聲?!倍斡癫米ⅲ骸按伺c《艸部》‘茂’音義皆同。”《漢書·律歷志》:“林鐘,林,君也。言陰氣受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楙盛也。”顏師古注:“楙,古茂字也。”《釋名·釋天》:“戊,茂也,物皆茂盛也?!碑呫涫枳C:楙、茂音義同。
在分配土地時申明“我仆庸土田多
(楙)”,意指土地的美盛。
“楙”字在04292《五年琱生簋》寫作
,在04293《六年琱生簋》上寫作
,因為金文中有些字有多種寫法,《金文編》由“言”組成的字中[29],如“誨”、“誓”等字,有從言與不從言的形體。因此“
”與“
”、“
”同。
本文原發(fā)表于《北京師范大學(xué)學(xué)報》(社會科學(xué)版)2008年第3期
[1]此名參見劉宏斌《吉金現(xiàn)世,三秦增輝-扶風(fēng)五郡西村青銅器發(fā)現(xiàn)保護親歷記》,《文博》2007年第1期。
[2] 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先秦史研究室網(wǎng)頁,2006年11月24日,逸空:《陜西寶雞市扶風(fēng)縣新出土西周青銅器及其銘文釋讀》;徐義華:《新出土<五年琱生尊>與琱生器銘試析》,《中國史研究》2007年2期,17至28頁。
[3]袁金平:《新見西周琱生尊銘文考釋》,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先秦史研究室網(wǎng)頁,2006年12月9日。
[4] 陳英杰:《新出琱生尊補釋》,《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5期,109頁。
[5] 徐義華:《新出土<五年琱生尊>與琱生器銘試析》?!吨袊费芯俊?SPAN lang=EN-US>2007年2期,23頁。
[6]王輝:《讀扶風(fēng)縣五郡村窖藏銅器銘文小記》,《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4期,103-104頁。
[7]吳鎮(zhèn)烽:《琱生尊銘文的幾點考釋》,《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5期,14頁。
[8]李學(xué)勤:《琱生諸器銘文聯(lián)讀研究》,《文物》2007年第8期,72-73頁。
[9]辛怡華、劉棟:《五年琱生尊銘文考釋》,《文物》2007年第8期,78頁。
[10]張亞初編著:《<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華書局2001年7月。
[11]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華書局1984-1995年。
[12]張世超等編:《金文形義通解》,(日本)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902頁。
[13]陳英杰先生依據(jù)于省吾先生的考釋釋“
”為“帥”,可從。
[14]本段引用的諸家之說詳見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香港中文大學(xué)1975年,2336-2402頁。
[15]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623頁。
[16]高明:《中國古文字學(xué)通論》,也提及“戈”與“攴(攵)”通用,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1996年,141-142頁。
[17]吳大澂以及本段所引用其他學(xué)者的觀點詳見《金文詁林》,1915-1916頁。
[18]詳見《十三經(jīng)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9月,516頁。
[19]劉桓:《故宮博物院院刊》,2003年3期,50頁。
[20]楊寬:《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11月,790至819頁。
[21]同注18,792頁。
[22]同注18。
[23]同注17。
[24]袁金平:《新見西周琱生尊銘文考釋》,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先秦史研究室網(wǎng)頁,2006年12月9日。
[25]陳英杰:《新出琱生尊補釋》,《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5期,110頁。
[26]同注3。
[27]辛怡華、劉棟:《五年琱生尊銘文考釋》,《文物》2007年第8期,第77頁。
[28]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1895頁
1.第一字有無可能是說文讀為宓的【目/大】*3,字亦見於花東甲骨290.12及西周金文縣妃簋?;|的字,姚萱博士就讀作宓,《初步研究》頁147。依此說,必與敝音近可通﹝張儒《聲素研究》頁807﹞,則此字可以讀作幣,文例是「幣五尋」,與李學(xué)勤先生說法相同‧
2.第二字有無可能是「?!?,劉桓先生認為是“言朿”,通“刺”,“刺探”的意思,此句指“琱(周)公(采邑)的土田多次遭到詢問調(diào)查”這個意思也可用「校」來表示。校當(dāng)考校、校比講,這裡的意思是說校比土地?!緟钦裎湎壬簇涠ρa釋〉史學(xué)集刊 1998年1期 5頁】
1 文章中說:“
”左下是否從“火”也是一個疑問。金文中“火”形的兩點與中間的線條是不相連的。而
中之“
”線條是相連的。
在《陜西扶風(fēng)五郡西村西周青銅器窖藏發(fā)掘簡報》所刊載的拓片上,
2 文章中“召姜以琱生斁五帥、壺兩”,把
釋為“斁”字,是以把“
”為“帥”講為前提的。若“
”為“尋”,則李學(xué)勤先生的說法(《琱生諸器銘文聯(lián)讀研究》,“尋”作長度單位?!?IMG height=16 src="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6/0152/image015.jpg" width=13>五尋”。)或辛怡華、劉棟先生的說法(《五年琱生尊銘文考釋》:把“尋”做為“用”講,“尋壺”指日常用壺。)更信服。
另外,在這篇銘文里,數(shù)詞都用在名詞之后,如“壺兩”、“璜一”等,若“
”為“帥”,那么通篇只有此處,數(shù)詞在名詞之前。
第二字林先生文中作了詳細分析,結(jié)論是可以接受的。羅先生文中的釋讀,沒有更好的證據(jù),結(jié)論自然不比林先生更有說服力,字形分析是個長期積累以后的工作,不是隨便找?guī)讉€來就能用的,不通讀原材料肯定不好使,我還是回去好好讀材料好了。
Copyright 2008-2018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權(quán)所有 滬ICP備10035774號 地址:復(fù)旦大學(xué)光華樓西主樓27樓 郵編:200433
感謝上海屹超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提供技術(shù)支持
總訪問量:94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