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揄史”、“隃為史”看秦佐史之“史”的選拔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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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平
睡虎地秦簡《葉書》簡10貳:
三年,卷軍。八月,喜揄史。
整理小組注:“揄,本義為引、出,這裡的‘揄史’當為進用為史之意。史是從事文書事務(wù)的小吏,《說文?敍》引漢《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灸晗彩胖軞q?!?a title="" name="_ednref1" href="#_edn1">[1]
里耶秦簡8-269:
資中令史陽里釦伐閲:AⅠ
十一年九月隃為史。AⅡ
爲鄉(xiāng)史九歲一日。AⅢ
爲田部史四歲三月十一日。AⅣ
爲令史二月。AⅤ
爲計。BⅠ
年丗六。BⅡ
戶計。CⅠ
可直司空曹。DⅠ
里耶秦簡《校釋》注“隃為史”:睡虎地秦簡《編年記》(筆者按:即《葉書》)10號簡有“揄史”,整理小組注:“揄,本義為引、出,這裡的‘揄史’當為用為史之意?!薄墩f文》:“逾,進也?!敝祢E聲定聲:“謂超越而進?!薄队衿?span style="font-family:'微軟雅黑',sans-serif">?
辵部》:“逾,進也。”疑隃、揄並當讀為“逾”,訓為“進”。[2]《秦簡牘合集》在列舉了諸家的意見后,依據(jù)“里耶秦簡8─269記‘十一年九月隃為史”,認為“‘隃為史’與此處‘揄史’義近”,從而認為睡虎地秦簡整理小組的意見是正確的。[3]
蘇建洲先生近日又討論了睡虎地秦簡《葉書》中的“揄”字,在羅列了諸家的意見后,認為“將‘揄’、‘隃(逾)’的詞義理解為‘拔擢’、‘進用’是對的,但‘揄’、‘逾’並無‘拔擢’的意思,”進而認為“揄”、“隃”二字可讀為“抽”,即“喜揄(抽)史”、“隃(抽)為史”。[4]
我們分析了以上“揄史”、“隃為史”的兩個案例,認為有以下兩點信息值得注意:
一是喜“揄史”的年齡在十九歲,釦“隃為史”的年齡大約在二十三歲。
二是喜在“揄史”前,曾從過軍。釦是否從過軍,伐閱中無記錄。
秦漢選拔“史”的正常途徑:具有“史子”身份的人,在年十七歲時,先進入“學室”充當“史學童”,學習三年並通過考試後,才能被選拔為“史”。
張家山漢簡《史律》有如下規(guī)定:
史、卜子年十七歲學。史、卜、祝學童學三歲,學佴將詣大史、大卜、大祝,郡史學童詣其守,皆會八月朔日試之。
【試】史學童以十五篇,能諷書五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其八體課大史,大史誦課,取最一人以為其縣令史,殿者勿以為史。三歲壹並課,取最一人以為尚書卒史。
秦律令也有關(guān)於史學童考試的記載:
中縣史學童今歲會試者凡八百卌一人,其不入史者百一十一人 ? 臣聞其不入者,泰抵惡為吏,而與其
典試史為詐,不肯入史,以避為吏。為詐如此而毋罰,不便。臣請令泰史遣以為潦東縣官佐四歲,日備免之。
為詐便 ? 臣昧死請。制曰:可 ? 廿九年四月甲戌到胡陽·史學童詐不入試令? 出廷丙廿七[5]
睡虎地秦簡《內(nèi)史雜》規(guī)定:“非史子也,毋敢學學室,犯令者有罪?!庇纱丝芍话闱闆r下,不具有“史子”身份的人,是無法成為“史學童”,更無法被選拔為“史”。
以上兩個案例均未記錄喜和釦是否為“史子”,但他們“揄史”、“隃為史”的年齡均不符合“史學童”十七歲入學而二十歲考試的規(guī)定。從睡虎地秦簡《葉書》對喜的家世記載來看,喜的父親似乎只有從過軍的經(jīng)歷,並未有擔任過“史”的記載。由此,我們可推測喜的身份當不是“史子”。他是通過非正常的途徑選拔為“史”的。釦的伐閱記載“隃為史”,說明釦選拔為“史”的途徑跟喜是一樣的。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認為“揄史”、“隃為史”的含義應(yīng)該是說“一個人的出身本來不能被選拔為‘史’,但由于某種特殊條件,可以改變自己的出身,從而被選拔為‘史’?!睋?jù)此可知,“揄”、“隃”讀作“逾”無誤。段玉裁《説文注》:“逾,超越也。超越,有所超越而進也?!薄稗硎贰?、“隃為史”當是指“超越自己的出身而進為‘史’”。
那麼,什麼樣的特殊條件可以讓一個不是“史子”的人“超越自己的出身而進為‘史’”?嶽麓秦簡《置吏律》有這樣的一條規(guī)定:
置吏律曰:縣、都官、郡免除吏及佐、群官屬,以十二月朔日免除,盡三月而止之。其有死亡及故有缺者,為補之,毋須時??っ獬龝街形荆m後時,尉聽之。補軍吏、令、佐史,必取壹從軍以上者,即有軍也。
從律文的規(guī)定可知,郡縣、都官的“吏及佐、群官屬”出現(xiàn)“有死亡及故有缺者”時,可以隨時對其進行增補。而且特別規(guī)定增補“軍吏、令、佐史”時,要求必須是有一次從軍以上經(jīng)歷的人。喜成為“史”之前,正好有過一次從軍的經(jīng)歷,符合《置吏律》有關(guān)增補“軍吏、令、佐史”的規(guī)定。因此,我們認為喜、釦等人可能就是通過這種非正常的選拔途徑,才能“超越自己的出身而進為“史”。
[1]睡虎地秦墓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9頁。
[2]陳偉主編:《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26頁。
[3]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壹)上》,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2-23頁。
[4]蘇建洲:《說睡虎地秦簡《葉書》“喜揄史”的“揄”》,復(fù)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19年3月6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396#_edn5。
[5]于振波:《“負志”之罪與秦之立法精神》,《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3期,第21-24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9年3月8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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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揄”、“擢”《說文》皆訓“引也”,義同?!抖Y記·玉藻》:“夫人揄狄”,《疏》:“揄讀若搖。”《集韻·平聲三·四宵》以“隃”為“遙”的或體,“搖”、“遙”都是余紐宵部字,和“擢”(定紐沃部)一音之轉(zhuǎn)。余紐、定紐相近,故“揄”又有徒侯切(定紐侯部)的讀音,扔訓“引也”(見《集韻·平聲四·十九候》),與“擢”亦一聲之轉(zhuǎn)?!斑睘橐瘟x,“揄”亦似之,古書曰“揄刀”,即抽引,漢代亦曰“拔刀”。所以秦簡稱“揄”、“隃”,《史》、《漢》稱“擢”,應(yīng)該是同一詞,秦、漢語轉(zhuǎn)聲略異而已。
應(yīng)當讀為 輸 ,可能有更、役的含義在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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