獾獾之臑:北大簡(肆)《反淫》篇“臒臒之濡”試析
歐佳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摘 要:《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所收錄的《反淫》是出土漢代文學文獻中的重要作品。通過與傳世文獻中《七發(fā)》及《呂氏春秋·本味》的對比,并結合釋文意見,文章就《反淫》篇“臒臒之濡”的具體釋義提出了新解,認為“濡(臑)”不當理解為“熟爛”,而應取其“動物前肢”之意。但“臒臒(貛獾)”究竟指何種動物仍待考察。
關鍵詞:北大簡;《反淫》;臒臒之濡;獾獾之炙;臑
為《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所收《反淫》是一篇出土西漢佚賦。出土簡帛文獻中有關古代詩賦的材料,目前所見還不太多[1],故《反淫》的史學意義和文學價值不言自明。自該篇公布以來,學者們對文章字詞釋文展開了熱烈的研究討論,可謂精彩紛呈。但在閱讀簡文及各家考釋成果之時,筆者發(fā)現(xiàn)現(xiàn)有研究對《反淫》篇內(nèi)容的解讀尚有值得商榷補充之處,有關“臒臒之濡”一語的理解即其中之一?,F(xiàn)在各家觀點基礎上,綜合其他文獻材料,對此進行粗淺考釋。率爾操觚,祈請方家批評指正。
“臒臒之濡”見于《反淫》簡一二、一三、一四對“飲食滋味”的描述:
鶬之美,□□醬菹;楚英之昔(臘),菜以山膚;濮之肉,
(芼)以筍蒲;陽山之蔡(穄),騖水之苽(菰);勝勝(猩猩)之啗,旄象之腬;變(鸞)馮(鳳)之卵,臒臒(獾獾)之濡(臑)。伊尹煎熬,狄(易)牙調(diào)和,芬芳
(燠)熱,過之咽唾。[2]
關于“臒臒之濡”,有兩處頗為難解。一為“臒臒”。釋文認為“即獾獾”,并進一步解釋:“《呂氏春秋·本味》:‘獾獾之炙?!哒T注:‘獾獾,鳥名,其形未聞。獾,一作獲?!倍恰板Α保屛恼J為該字“與‘臑’均日母候部,可通?!逼湔f可從,故“臒臒之濡”當可讀為“獾獾之臑”。不過,關于“臒臒之濡”的具體所指,釋文所言或可商,而其中關鍵又在于對“濡(臑)”的理解。
釋文認為:“臑:熟爛?!辈⒁跻葑ⅰ冻o·招魂》“肥牛之健,臑若芳些”為據(jù)。附錄中的《〈反淫〉字詞考釋》(下文簡稱《考釋》)對此又有補充。該文先歸納了“臑”的五項音義:“(一)乃到切,人或動物前肢。……(二)人朱切,肱骨。(三)人之切,煮熟。(四)怒困切,肉醬。……(五)乃管切,溫暖。”接下來引文獻進一步闡明“‘臑’之音義關系比較復雜”。最后的案語則仍以《呂氏春秋·本味》“獾獾之炙”及“以‘烤肉’釋‘炙’”為據(jù),認為應“以‘熟爛’釋‘臑’”。[3]
以上考釋主要從前人對同類或相似文獻的注疏入手取材論證,是簡牘文字考釋的慣常做法。不過,由于文獻的具體用語與整體文意息息相關,故考釋字詞當不能脫離對上下文意的整體把握,應回歸文本本身進行探究。然若從《反淫》文本出發(fā)對“臒臒之濡”加以考慮,釋文的看法則似乎難以成立。
《反淫》中,“臒臒之濡”緊隨于“勝勝之啗”、“旄象之腬”、“變馮之卵”之后,系并列關系,則“臒臒之濡”在句法上當與此三者一致。依釋文意見,“勝勝”即猩猩,“旄象”是旄牛和大象,“變馮”即鸞鳳,皆指動物,故與此對應的“臒臒(獾獾)”自不必言亦當指一種動物。又由于“勝勝(猩猩)”、“旄象”、“變(鸞)馮(鳳)”都僅言動物本身,而不能直接加以烹煮,故才需要以“啗”、“腬”和“卵”指出具體用來烹飪食用的部分。同理,“濡(臑)”也應當是用以指明來自“臒臒(獾獾)”這種動物的可用來烹飪的某部分,而不宜作“熟爛”解。
《考釋》在討論“臒臒之濡”時還提到《七發(fā)》中的一處內(nèi)容:“《文選》枚乘《七發(fā)》‘熊蹯之臑’李善注:‘左氏傳曰:‘宰夫臑熊蹯不熟?!斗窖浴吩唬骸?,熟也,音而?!嘁浴灐癁閯釉~,取第(三)項音義?!钡拇_,“熊蹯之臑”與“臒臒(獾獾)之濡(臑)”在句法用詞上似乎也頗為相似,對《七發(fā)》之“臑”的理解當有助于探求《反淫》之“濡(臑)”的字義。不過,《反淫》該篇雖與枚乘《七發(fā)》關系密切,內(nèi)容結構上多有相同,可供對讀。[4]但兩相對比卻不難發(fā)現(xiàn),《七發(fā)》與《反淫》對“飲食滋味”的描寫在組織安排上實有較大區(qū)別,對《七發(fā)》中“臑”的釋義也并不適用于《反淫》之“濡(臑)”。
先看敘述順序。《七發(fā)》[5]中的這段文字首先列舉了兩種主料及輔料的組合:“犓牛之腴,菜以筍蒲。肥狗之和,冒以山膚?!崩钌谱ⅲ骸半椋瓜路收?。……和,謂和羹也?!薄安恕?、“冒”二字皆有加入蔬菜調(diào)和之意。雖然之后插入了兩種似乎已煮熟的糧食:“楚苗之食,安胡之飯。摶之不解,一啜而散。”但接著就說:“于是使伊尹煎熬,易牙調(diào)和?!倍酉聛聿攀牵骸靶荃熘?,芍藥之醬。薄耆之炙,鮮鯉之鱠。秋黃之蘇,白露之茹。蘭英之酒,酌以滌口。山梁之餐,豢豹之胎?!币簿褪钦f,與“熊蹯之臑”并列的“芍藥之醬”、“薄耆之炙”、“鮮鯉之鲙”等內(nèi)容都出現(xiàn)在兩位先秦名廚的“煎熬”和“調(diào)和”之后,當表示經(jīng)過烹飪加工,而“醬”、“炙”、“鲙”皆正是已經(jīng)處理好的可以食用的食物。之后的“蘭英之酒”可直接飲用,“山梁之餐,豢豹之胎”則應是互文手法,意指雉雞、豹胎做成的食物,則此處確當以“臑”之“煮熟”意表“熊蹯”經(jīng)烹飪后的“熟爛”狀態(tài)。
但《反淫》卻先列舉出了所有食材:前三組也是主菜搭配輔料的組合,結合釋文意見,“
鶬之美,□□醬菹”當指肥美的水禽配以醬腌菜;“楚英之昔(臘),菜以山膚”當指楚之英地所產(chǎn)干肉要加入蔬菜;“濮之肉,
(芼)以筍蒲”當指濮地所產(chǎn)之肉要用菜調(diào)和;后三組中每組各述兩種,僅言產(chǎn)地或出處,“臒臒之濡”正在其中。結合釋文意見,“陽山之蔡(穄)”意為陽山所產(chǎn)的糜子,“騖水之苽(菰)”意為騖水所產(chǎn)的茭白,“勝勝(猩猩)之啗”即猩猩的嘴唇[6],“旄象之腬”即旄牛和象的肥美之肉,“變(鸞)馮(鳳)之卵”即鸞鳳產(chǎn)的蛋。但不管是組合還是獨立,這些都應該是需要烹熟或調(diào)味的食材,故下文才有“伊尹煎熬,狄(易)牙調(diào)和”,以至“芬芳
(燠)熱,過之咽唾?!弊詈蟛攀恰皰隆局坎粴?,一啜而散”的“楚苗之食,旋(玄)山之飯”。雖然《反淫》將“飯之美者”安排在了兩位名廚之后,但與“臒臒(獾獾)之濡(臑)”并列的仍是需要烹調(diào)加工的三組組合食材和五種獨立食材,尤其是“臒臒(獾獾)之濡(臑)”更是緊隨于三種來自動物的未經(jīng)加工的食材之后。且若“濡(臑)”取“熟爛”意,又還何須“伊尹煎熬,狄(易)牙調(diào)和”?故將“濡(臑)”理解為“煮熟”、“熟爛”或“煮得熟爛的肉”,完全與整體文意相左。
再看具體用詞?!镀甙l(fā)》中的“熊蹯”即熊掌,“薄耆”乃切成薄片的獸脊肉,二者都已經(jīng)過初步處理,甚至備料處理;而“鮮鯉”是做“鲙”,即魚生,“芍藥”則做醬,故基本可以整體入饌。換言之,這些食材都已是具體要食用的部分,可直接用于烹調(diào)成菜,李善注“薄耆之炙”為“薄切獸耆之肉以為炙”即正合此意,故此處之“臑”可釋為“煮熟”。不過,“臑”之“熟”意或應來自“胹”之假借。《楚辭·招魂》云:“肥牛之健,臑若芳些?!蓖跻葑ⅲ骸半?,筋頭也。臑若,熟爛也。言取肥牛之健,熟爛之,則肥濡
美也?!贝擞靡耘胫蟮氖欠逝L憬钜活?,與熊蹯同是經(jīng)過處理可用于烹飪的具體食材,且同樣言“臑”。黃靈庚《疏證》曰:“《文選》唐寫本‘臑’作‘胹’。《補注》引《釋文》‘胹’作‘?’。案:胹、?同。臑,借字。《說文·肉部》:‘胹,爛也。從肉,而聲。’”[7]即已辨明“臑”與“胹”之間的假借關系。而與《七發(fā)》李善注所引不同,今本《左傳·宣公二年》言:“宰夫胹熊蹯不熟。”[8]今本《方言》亦曰:“胹、飪、亨、爛、糦、酋、酷,熟也?!?a href="#_edn9" name="_ednref9" title="">[9]皆用“胹”而非“臑”。且正如前文分析,《反淫》中的“臒臒(獾獾)”
指的是動物本身,應當不能直接烹飪,故與之組合的“濡(臑)”亦不可作“煮熟”或“熟爛”解。所以,雖然粗看之下“熊蹯之臑”與“臒臒(獾獾)之濡(臑)”在句法用詞上似頗為相類,但實際所指卻迥然有別,二者之“臑”并非同意。
那么,《反淫》中的“臒臒(獾獾)之濡(臑)”該作何解為宜?《呂氏春秋·本味》所載及后人注疏當可提供一些線索。《反淫》中“勝勝(猩猩)之啗”至“臒臒之濡”這四組文字與《呂氏春秋·本味》中“肉之美者”的一段描述在形式和內(nèi)容上也頗為類似,《本味》曰:“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雋觾之翠,述蕩之
,旄象之約。流沙之西,丹山之南,有鳳之丸,沃民所食。”[10]可見其與《反淫》“臒臒(獾獾)之濡(臑)”所在部分更趨一致,故可供對讀比較的價值更大。為論述方便,還是先跳過“獾獾之炙”看另外五種食材。需要說明的是,今人陳奇猷曾結合前人注疏和考釋成果對這段文字中的名物所指進行過考辨分析,理清了不少疑難問題,[11]現(xiàn)結合陳先生的意見加以討論。
“猩猩之唇”[12]和“鳳之丸”表意較明,自不必說?!半h觾之翠”,高誘注:“鳥名也。翠,厥也。其形未聞也?!标愊壬甲鳌胺恃嘀踩狻?,可從。“述蕩之
”,高誘注:“獸名。……
者,踏也,其形未聞?!标愊壬紴椤笆鍪幹热θ狻?,亦當確?!办赶笾s”的“旄象”即高注所說的“旄?!焙汀跋螳F”,而有關“約”字的解釋則較復雜,《考釋》和陳先生對以往說法和自己的意見都有所羅列考述[13],但似乎未可定論,不過幾種較合理看法基本可歸納為旄牛、大象身上的美味之肉??梢?,這五種亦是來自動物而未經(jīng)烹調(diào)的食材。故雖然歷來基本都以“烤肉”或“火烤”釋“獾獾之炙”中的“炙”,但同整體文意實則有所沖突。所以這里的“炙”恐怕當依王念孫所言:“炙讀為‘雞跖’之跖。”[14]陳奇猷先生更認為“炙、跖通”,意為腳掌,“獾獾之炙”即“獾獾的腳掌”[15]。如此一來,便與上下文文意統(tǒng)一連貫?!犊坚尅冯m認為:“以‘熟爛’釋‘臑’,則‘臒臒之濡’與‘獾獾之炙’用詞不同,而句法一律?!比蝗魪耐?、陳所言,則今出土《反淫》與傳世《呂覽》正恰可互證,故兩個短語的“句法一律”反倒恰可證明不應以“熟爛”釋“臑”。
綜合以上分析,《反淫》中的“濡(臑)”應該是一種來自“臒臒(獾獾)”身上未經(jīng)烹煮的食材,故不當釋為“煮熟”或“熟爛”,而應以“動物前肢”[16]釋“濡(臑)”為長。
《說文·肉部》:“臑,臂,羊矢也?!?a href="#_edn17" name="_ednref17" title="">[17]其表意略有不明。段玉裁云:“許書之體,本多言‘曰某’,轉寫者多改‘曰某’二字爲一‘也’。字既改‘曰臑’為‘也’,又誤羊豕爲矢,襲繆者久矣?!辈⒏秊椋骸澳?,臂,句。羊豕曰臑。”還說:“許書嚴人物之辨,人曰臂,羊豕曰臑,此其辨也?!吮蹮o稱臑者。……謂人之臂,在羊豕則曰臑也。”[18]由此,則羊豬等牲畜的前肢曰“臑”?!妒酚?龜策列傳》引古之傳說:“取(龜)前足臑骨穿佩之,……以入深山大林中,不惑?!薄都狻芬鞆V曰:“臑,臂?!?a href="#_edn19" name="_ednref19" title="">[19]也明言臑屬前肢。鄭玄注《儀禮?鄉(xiāng)飲酒禮》亦曰:“凡牲,前脛骨三:肩、臂、臑也?!?a href="#_edn20" name="_ednref20" title="">[20]而牲畜之“臑”還是祭祀用肉。如《儀禮?特牲饋食禮》言進行特牲饋食禮時,尸俎所承為特牲,即一豕之“右肩、臂、臑、肫、胳……”清胡培翚《正義》引《禮經(jīng)釋例·釋牲》:“前體謂之肱骨,又謂之前脛骨。肱骨三:最上謂之肩,肩下謂之臂,臂下謂之臑?!?a href="#_edn21" name="_ednref21" title="">[21]則混言之,“臑”當可謂“動物前肢”,析言之可謂“動物前肢下段”。那么,《反淫》的“臒臒(獾獾)之濡(臑)”可理解為“臒臒(獾獾)”的前腿或前腿下部,當同屬“肉之美者”。
不過這樣一來,“臒臒”的解釋更成為了需要考慮的問題。高誘注《呂氏春秋·本味》謂“獾獾”為“鳥名”。此當本自《山海經(jīng)·南山經(jīng)》所謂“其狀如鳩,其音若呵”的“灌灌”。而《反淫》該部分內(nèi)容又與《本味》十分近似,或即脫胎于此,那么《反淫》之“臒臒”與《本味》之“獾獾”或許仍指同一物。不過,將“獾獾之炙”解為“某種鳥的足底肉”尚且可通,但就兩漢文獻來看,“臑”基本用于四足動物,也只有四足動物方有前肢可言,若“臒臒”是鳥則恐難以成立。
然而,陳奇猷先生在解讀“獾獾之炙”時,不但認為“炙”指腳掌,更徑直謂“獾獾”為鼬科獾屬的豬獾或狗獾。此說雖于文意更顯合理,用于“臒臒(獾獾)之濡(臑)”亦可說通,但遺憾的是,陳先生沒有給出“獾獾”是“豬獾或狗獾”的理據(jù)。而另查傳世文獻,除《呂氏春秋》外,以“獾獾”稱鼬科獾屬動物的較早用例見于初唐劉知幾《史通·言語》所收西魏童謠:“獾獾頭團欒,河中狗子破爾苑?!?a href="#_edn22" name="_ednref22" title="">[22]兩漢文獻則基本稱“獾”,而鮮見有類似“獾獾”的用例。
不過前人似乎一直未注意到《山海經(jīng)》中尚有一種名為“讙”或“讙讙”奇怪動物,從名稱和出處來看似乎也與《反淫》之“臒臒”有關?!渡胶=?jīng)·西山經(jīng)》言:“……翼望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貍,一目而三尾,名曰讙。其音如奪百聲,是可以御兇,服之已癉?!?a href="#_edn23" name="_ednref23" title="">[23]《太平御覽》則引作:“翼望之山,有獸狀如貍,一目而三尾,名曰讙讙。其音如百聲,是可以御兇,服之已癉。”[24]依釋文意見,“臒”讀作“獾”,并引郝懿行《箋疏》:“灌灌,郭云或作‘濩濩’?!癜?,獾與灌、獲與濩,俱字形相近,即此鳥明矣。”而“讙”與“灌”、“獾”亦字形相近且皆從雚得聲,也極有可能出現(xiàn)訛誤或通假。且“讙”(或“讙讙”)為獸,正是四足動物,服之又可治病,以其前肢入饌似也合理。雖然這種動物外貌古怪,恐非現(xiàn)實所有,但卻也和“勝勝(猩猩)”、“旄象”、“變(鸞)馮(鳳)”一樣見于《山海經(jīng)》,不僅有相同出處,且同樣亦幻亦虛。因此,《反淫》中的“臒臒”或可能是指這種狀如貍的怪獸“讙讙”。
當然,目前仍缺少有力的證據(jù)對“臒臒”所指加以佐證,因而此說也僅是提供一種猜測。故嚴格來說,“臒臒”究竟為何種動物仍待進一步考察。
(本文受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費專項資金“出土文獻、文物與漢賦名物新證”(SWU1709457)資助。)
(致謝:本文寫作過程中,蒙王化平老師悉心指導,特此表示感謝。)
[1]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修訂本)》,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8年,第358頁。
[2]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4頁。按:本文所引簡文及釋文等皆據(jù)該書,下文不再一一標注。
[3]邵永海:《<反淫>字詞考釋》,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4頁。
[4]《<反淫>與<七發(fā)>文字異同對照表》,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44—150頁。
[5][南朝·梁]蕭統(tǒng)編,[唐]李善注:《文選》卷三十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1986年,第1559—1573頁。
[6]按:蕭旭先生認為“啗”當指“舌”,見《北大漢簡(四)<反淫>校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841
[7]黃靈庚:《楚辭章句疏證》,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2049。
[8][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卷二十一,[清]阮元校刻《十三經(jīng)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1867。
[9]華學誠,王智群,謝榮娥等:《揚雄方言校釋匯證》,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516。
[10]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45頁。
[11]《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57—760頁?!?span><呂氏春秋>記載的幾種美味肉食》,收入氏著《晚翠園論學雜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12]另有說法認為“猩唇”并不是猩猩的嘴唇,而當是由麋鹿嘴唇干燥后制成。
[13]邵永海:《<反淫>字詞考釋》,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73—182頁。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59—760頁。
[14]許維遹撰,梁運華整理:《呂氏春秋集釋》,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315頁。按:《呂氏春秋集釋》卷首“引用諸書姓氏”之“王念孫”條言:“著《讀書雜志》、《呂氏春秋校本》(即《呂氏春秋雜志》初稿,依畢刻本)。”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亦載引王氏此二書。查《讀書雜志》,不見有“炙”條,則此當出自《呂氏春秋校本》。而據(jù)張錦少《王念孫古籍校本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考證,許氏所說王念孫著《呂氏春秋校本》實為王念孫對畢沅??獭秴问洗呵铩返呐1?。由于該本現(xiàn)藏臺灣中研院傅斯年圖書館,大陸似未有影印出版,故筆者未可得見,亦未能核查王氏原注。
[15]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57頁。
[16]按:《考釋》謂“臑”有“人或動物的前肢”意,恐不確。“臑”當僅指“動物前肢”,詳見下文論述。
[17][漢]許慎:《說文解字(附檢字)》卷四,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87頁。
[18][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許惟賢整理:《說文解字注》卷四,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301—302頁。
[19][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馬貞索引,[唐]張守節(jié)正義:《史記》卷一百二十八,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227—3228頁。
[20][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儀禮注疏》卷十,[清]阮元??獭妒?jīng)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990。
[21][清]胡培翚撰,段熙仲點校:《儀禮正義》卷三十六,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215頁。
[22][唐]劉知幾撰,[清]浦起龍釋:《史通通釋》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2頁。按:對其具體內(nèi)容的考察可參見高殿石:《中國歷代童謠輯注》,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111頁。
[23]袁珂:《山海經(jīng)校注(最終修訂版)》,北京,北京聯(lián)合出版公司,2014年,第50—51頁。
[24][宋]李昉:《太平御覽》卷九百一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4045頁。按:通行本原經(jīng)文“名曰讙”下有小字郭璞注:“讙音歡,或作原?!焙萝残幸舶l(fā)現(xiàn)其與《太平御覽》所引文字有異,言:“疑郭注‘讙’字本在經(jīng)文,傳寫者誤入郭注耳?!保?span>[清]郝懿行箋疏,范祥雍補校:《山海經(jīng)箋疏補?!肪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76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8年10月4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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