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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敦 浙江大學(xué)人文學(xué)院 2009年,山西省翼城縣大河口西周墓地M1017號墓出土一件霸伯盂,器內(nèi)鑄有長篇銘文[1],從器形及銘文書體看,應(yīng)為西周中期早段之物。盂銘內(nèi)容涉及西周時期的儐禮、致贈、饗宴、郊送等禮儀,與《儀禮》、《左傳》等文獻所記的賓禮儀節(jié)多有相合之處,為以往銅器銘文所未見,對瞭解和認識周代的賓禮具有重要的意義。 霸伯盂的銘文,黃錦前、張新俊先生已著文對銘文作了較好的考釋,[2]本文在他們釋讀的基礎(chǔ)上,提出自己的看法。茲將銘文迻錄於下: 隹(唯)三月,王史(使)白(伯)考蔑尚厤(歴),歸(饋)柔(茅)、鬱旁(芳)鬯,臧,尚拜稽首。既稽首,延賓, 下面按照禮節(jié)的開展,分段對銘文的若干關(guān)鍵字及相關(guān)禮儀進行考釋說明。 隹(唯)三月,王史(使)白(伯)考蔑尚厤(歴),歸(饋)柔(茅)、鬱旁(芳)鬯,臧,尚拜稽首。既稽首,延賓, “柔”,讀作“茅”,黃文已做了很好的說明。茅,先秦祭祀禮儀常用以縮酒,論者已多,不贅?!芭浴?,黃文讀作“芳”,可從?!棒d旁鬯”,指散發(fā)出芳香氣嗅的鬱鬯。賜予祭祀用的鬯酒與茅,于金文中屢見。如西周早期青銅器亢鼎記載公賞賜臣屬有“茅屏、鬯觛”,李學(xué)勤先生認為,茅屏可以作為灌祭時縮酒之用,鬯酒用為灌祭。[3]祭神時,將束茅置於地,鬯酒自茅上澆下,其滓留于茅中,酒液則滲透而下,象神飲之?!墩f文》解釋“莤”字云:“禮祭,束茅加於祼圭,而灌鬯酒,是為莤,象神歆之也。”茅與鬱鬯是祭祀時的一套組合,屬於《周禮·秋官·大行人》所言之“祀物”。 “臧”,訓(xùn)為善?!对姟ぺL(fēng)·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毛傳:“臧,善也。”銘文是說周天子所賜予的鬱鬯、茅草美善,乃嘉美之詞。 “延”,訓(xùn)為引、進?!秴问洗呵铩ぶ匮浴罚骸澳肆钯e者延之而上延?!备哒T注:“延,引也?!薄稜栄拧め屧b》:“延,進也。”邢昺疏:“延者,引而進也。”“延賓”,指納賓。 “毀”,通“賄”。“賄”為曉母之部字,“毀”為曉母微部字,兩字雙聲,例可相通。賄,指贈送?!稜栄拧め屟浴泛萝残辛x疏:“贈人以財亦謂賄也?!辟涃V是先秦賓客禮中重要的儀節(jié),此點在先秦文獻中常見提及,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齊國莊子來聘,自郊勞至於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薄蹲髠鳌の墓辍罚骸昂褓V之。”杜預(yù)注:“贈送也。”《左傳·宣公九年》:“孟獻子聘于周,王以為有禮,厚賄之?!薄蹲髠鳌は骞拍辍罚骸百V荀偃束錦加璧、乘馬,先吳壽夢之鼎?!薄蹲髠鳌は骞辍罚骸八稳酥刭V之。”《儀禮·聘禮》:“執(zhí)賄幣以告,曰:‘某君使某子賄。’”《儀禮·聘禮》記載遭遇主國之喪“不賄,不禮玉,不贈”。《禮記·聘義》:“君親禮賓,賓私面私覿,致饔餼,還圭璋,賄贈,饗、食、燕,所以明賓客君臣之義也。”文獻中,“賄”後或說明用何物,如《儀禮·聘禮》云:“賄用束紡?!编嵭ⅲ骸百V,予人財之言也?!薄赌绿熳觽鳌肪矶骸百V用周室之璧?!惫弊ⅲ骸百V,贈賄也?!薄百V用某”這一表達方式與銘文同。 銘文此段內(nèi)容所述的禮節(jié),是主人以幣勞賓,即所謂“儐”,王國維先生曾論曰:“古者賓客至,必有物以贈之,其贈之事謂之賓,故其字從貝,其義即禮經(jīng)之儐字也……後世以賓為賓客字,而別造儐字以代賓字……賓則儐之本字也?!?/SPAN>[5]儐,乃是贈與使者幣帛乘馬等物,以酬答其勞,且表尊敬之意。[6]如《儀禮·覲禮》郊勞、天子賜舍之禮,諸侯皆儐使者以束帛、乘馬,所以致尊敬。西周金文中常見主人對賓行儐禮的記載,如 翌日,命賓曰:“拜稽首。天子蔑其臣厤(歴),敢敏用章(璋)?!鼻操e, “命”,訓(xùn)為告?!稜栄拧め屧b上》:“命,告也?!庇衢小吨T子平議·管子六》云:“以君告臣謂之命,以臣告君亦謂之命?!薄案摇保懊林o?!秲x禮·士虞禮》:“敢用絜牲剛鬛?!编嵭ⅲ骸?SPAN>敢,昧冒之辭。”賈公彥疏:“凡言敢者,皆是以卑觸尊,不自明之意,故云昧冒之辭。”銘文意思是說,霸伯盂銘文與西周時期的賓禮
賓,用虎皮爯,毀(賄)用章(璋),奏(?)。翌日,命賓曰:“拜稽首。天子蔑其臣厤(歴),敢敏用章(璋)。”遣賓,
,用魚皮兩,側(cè)毀(賄)用章(璋),先馬,又毀(賄)用玉,賓出。以俎或(又)延,白(伯)或(又)邍(原)毀(賄)用玉,先車,賓出。白(伯)遺賓于蒿(郊),或(又)余(予)賓馬。霸白(伯)拜稽首,對揚王休,用乍(作)寶盂,孫=(孫孫)子=(子子)其邁(萬)年永寶。
賓,用虎皮爯,毀(賄)用章(璋),奏(?)。
,或釋瓚,或釋祼,字待考。[4]此字在銘文中的用法,似表示進獻之義。
簋:“師黃賓
章(璋)一馬兩,吳姬賓帛束……”(《集成》8.4195)史頌鼎:“唯三年五月丁巳,王在宗周,令史頌省蘇……蘇賓章(璋)、馬四匹……”(《集成》5.2788)即其例。霸伯盂銘文中,賓使者以虎皮、璋,規(guī)格較高。上述諸例賓使者均有玉璋,頗值得注意。
,用魚皮兩,側(cè)毀(賄)用章(璋),先馬,又毀(賄)用玉,賓出。
遣,訓(xùn)為送?!秲x禮·既夕禮》:“書遣於策?!编嵭ⅲ骸扒勃q送也?!薄队衿罚骸八鸵??!?/SPAN>
“側(cè)”,《禮經(jīng)》常見此字相關(guān)之用法,《儀禮》“側(cè)”有三義,一曰特、獨、無偶;一曰旁、邊;一曰午日影西斜時。[7]銘文中的側(cè),用第一種訓(xùn)義,訓(xùn)為獨,指主人(霸伯)獨授贈使者(賓)以璋,無贊者幫助。古禮,在行授受、裼襲等禮中,有贊者幫助行禮,或有擯相詔授,無則謂之側(cè),如:《儀禮·聘禮》:“公側(cè)襲,受玉于中堂與東楹之間?!编嵭ⅲ骸皞?cè)猶獨也。言獨,見其尊賓也。他日公有事,必有贊為之者。”《儀禮·聘禮》:“公升,側(cè)受幾於序端?!?/SPAN>《儀禮·聘禮》:“介出,宰自公左受幣。”鄭玄注:“不側(cè)授,介禮輕。”賈疏:“不云側(cè)者,當有贊者於公受,轉(zhuǎn)授宰,故云介禮輕也?!薄秲x禮·聘禮》:“宰夫受幣於中庭以東。”鄭玄注:“使宰夫受於士,士介幣輕也。受之于公左。賓幣,公側(cè)授宰;上介幣,宰受于公左;士介幣,宰夫受於士:敬之差?!敝魅耍ò圆┳鹛熳又拐?,故授玉時無贊者或擯相詔授。
“先馬”,指先于獻馬,這是從行禮的先後次序來說。從《儀禮》記載的聘禮、覲禮看,獻馬的次序多在獻幣帛玉器之後。
以上禮節(jié)是使者將返主人送時的贈賄,大略而言,與聘禮、覲禮的“致贈”相類?!吨芏Y·秋官·小行人》:“致饔餼,還圭,饗、食,致贈,郊送:皆如將幣之儀?!薄蹲髠鳌ふ压迥辍吩疲骸叭ビ匈涃V?!倍蓬A(yù)注:“去則贈之以貨賄?!薄秲x禮·聘禮》記載國君派卿還玉並“賄用束紡”,兼有“禮玉、束帛、乘皮”?!秲x禮·覲禮》載國君將返時,周天子“賜侯氏以車服”,“重賜無數(shù)”。本篇銘文中,主人饋送以兩張魚皮和玉璋、馬、玉等,雖較之於前日儐使者之物略多,但等級似略殺。這些禮物即禮書所謂的“庭實”,其贈賄的禮儀程式是在庭中與堂上完成,為完整的一段儀節(jié),賓出即告一段落。下面還將有擯者延賓、賓入等儀式,本篇銘文省略不具。
以俎或(又)延,(伯)或(又)邍(原)毀(賄)用玉,先車,賓出。
“俎”,宴享薦物之具?!对姟ば⊙拧こ摹罚骸皥?zhí)爨踖踖,為俎孔碩?!薄蹲髠鳌ば辍罚骸凹臼?,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薄耙再藁颍ㄓ郑┭印睂崬榈寡b語句,指主人以俎延賓,省略主語(伯)。如此斷句文從義順。
“邍毀”,“邍”即“原”,《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标懙旅鳌夺屛摹罚骸啊?,本又作‘邍’?!痹?xùn)為“再”。《爾雅·釋言》:“原,再也?!毙蠒m疏:“重,再也。”《禮記·文王世子》:“食下,問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鄭玄注:“原,再也?!边@點,黃文已指出,其說可從。
此段銘文緊接上段儀節(jié),是述霸伯為使者餞行,並在宴禮中酬使者(賓)以玉、車輛等幣。周代聘禮、覲禮等禮儀中有饗食賓客的禮節(jié)。如:《儀禮·聘禮》:“公於賓壹食,再饗。燕與羞,俶獻無常數(shù)。賓介皆明日拜於朝。上介壹食,壹饗。若不親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致之以侑,如致饔,無儐。致饗以酬幣,亦如之。大夫于賓壹饗,壹食。上介若食若饗。若不親饗,則公作大夫致之以酬幣,致食以侑幣。”《周禮·秋官·掌客職》曰:“上公三饗、三食、三燕,侯伯再饗、再食、再燕,子男一饗、一食、一燕?!币陨纤钥蓞⒖??!秲x禮·覲禮》曰:“饗、禮,乃歸?!编嵭ⅲ骸岸Y,謂食、燕也?!便懳乃浤耸鞘拐邔⒎抵暗难缍Y,與文獻記載的燕賓之后“乃歸”相合。
享燕賓客中贈賄賓客財物,亦見載於典籍?!蹲髠鳌こ晒辍酚涊d:“王以鞏伯宴,而私賄之?!薄蹲髠鳌は骞辍酚洠骸岸疚渥尤缢?,報向戌之聘也。褚?guī)煻文嬷允芟恚x《常棣》之七章以卒。宋人重賄之。”這種燕飲中的贈賄,屬於勸賓飲酒之禮物,即禮書所謂之“酬幣”。銘文“原賄用玉”,是說兩次贈賄玉,贈賄可謂豐厚。周代酬幣是在一獻之後,此處二酬,霸伯燕使者之禮可能使用三獻之儀。霸伯酬使者以玉、車,規(guī)格較高。據(jù)《儀禮·士冠禮》“乃醴賓以壹獻之禮”鄭玄注“士禮一獻,卿大夫三獻”,《左傳·昭公六年》“小國之事大國也,茍免於討,不敢求貺。得貺不過三獻”杜預(yù)注:“《周禮》:大夫三獻”,推測使者的身份為大夫級。
白(伯)遺賓于蒿(郊),或(又)余(予)賓馬。
遺,送也。余讀為予,贈予之意。銘文記伯(霸伯)送賓(王使)於郊,並贈之以馬。此禮即禮書所謂的“郊送”之禮?!吨芏Y·秋官·司儀》:“致饔餼,還圭,饗、食,致贈,郊送:皆如將幣之儀?!编嵭ⅲ骸百洠鸵载敚荣浻炙椭领督肌!薄秲x禮·聘禮》:“遂行,舍於郊。公使卿贈,如覿幣。受於舍門外,如受勞禮,無儐……士送至於竟?!彼陀诮?,并贈賄貨財,看來是周代通禮。
下面對相關(guān)問題略作討論。
其一,關(guān)於具體的禮儀程式,銘文記載簡略,但結(jié)合禮書,猶可依稀窺見其面貌。銘文中的“賓出”是表明贈賄儀式告一段落,這點可與禮書記結(jié)合來理解?!秲x禮·聘禮》記載舉行聘畢:“賓降階,逆出。賓出?!比会嵝邢?,“擯者出請………賓出”。以下主君禮賓,賓入門,禮畢“賓出”;再“賓覿,奉束錦,總乘馬,二人贊,入門右,北面奠幣,再拜稽首?!倍Y畢,“賓出”。每段儀節(jié)皆賓入門,禮畢結(jié)束“賓出”,儀節(jié)連貫。又《儀禮·覲禮》記載郊勞一節(jié),諸侯還玉之後,侯氏再拜稽首,至此告一段落,然後“使者乃出。侯氏乃止使者,使者乃入”;侯氏執(zhí)瑞玉行覲禮時:“侯氏坐取圭,升致命。王受之玉。侯氏降,階東北面再拜稽首。擯者延之曰:升。升成拜,乃出。”侯氏拜稽首後出門,即告一段落。侯氏行享禮時,“侯氏降自西階,東面授宰幣,西階前再拜稽首,以馬出授人,九馬隨之”。侯氏出門,告一段落。然後下面侯氏再進門肉袒行請罪之禮。從禮儀的儀節(jié)上分析,賓主為禮,賓出即意味著禮儀告一段落,下面延賓入門,接著再行其他的儀式,禮儀環(huán)節(jié)相扣。
霸伯盂銘文儀節(jié)程式大致可以與禮書記載對應(yīng)。使者賜予茅、鬱鬯,霸伯感謝天子賞賜而拜首稽首(即禮書常言之“拜賜”),此禮結(jié)束後賓出。以下當擯者出請,主人納賓,故銘文云“延賓”,然後舉行儐使者之禮。翌日,擯者釋辭再次答謝王休并表達用璋贈賄使者的意思,然後主人贈賄使者;賓出之後,主人又用俎延賓,並酬以車、玉,宴畢,賓出;主人送賓于郊,贈馬。
其二,關(guān)於“贈賄幣帛”。銘文中的幣帛包括有皮與玉等。虎豹之皮為先秦時期重要的禮物,廣泛用於朝聘、覲禮等禮典中?!蹲髠鳌は骞哪辍份d:“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請和諸戎。”《儀禮·聘禮》:“庭實,皮則攝之,毛在內(nèi),內(nèi)攝之,入設(shè)也?!编嵭ⅲ骸捌ぃ⒈ぁ!?/SPAN>虎豹威猛無比,以虎豹之皮為禮物,表示降服兇猛之敵,《禮記·郊特牲》云:“虎豹之皮,示服猛也。”“魚皮”也是先秦時常用的皮類,可以用作車飾,製作箭袋等,如《左傳·閔公二年》:“歸夫人魚軒”杜預(yù)注:“魚軒,夫人車,以魚皮為飾?!薄妒酚洝ざY書》:“寢兕持虎,鮫韅彌龍,所以養(yǎng)威也。”裴駰《集解》引徐廣曰:“以鮫魚皮飾韅。韅,馬腹帶也。”《詩·小雅·采芑》:“路車有奭,簟茀魚服,鉤膺鞗革?!编嵐{:“魚服,矢服也。”《詩·小雅·采薇》:“四牡翼翼,象弭魚服。”孔穎達疏:“以魚皮為矢服,故云魚服。”在聘、覲等禮中,皮幣與玉器有一定的組合搭配,《周禮·秋官·小行人》云:“合六幣:圭以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錦,琥以繡,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諸侯之好故?!卑圆岸Y賓用“虎皮”、“璋”,次日用“魚皮”、“璋”,與《小行人》“璋以皮”相合。
天子蔑霸伯歴,屬於周天子安撫諸侯之禮,“以結(jié)諸侯之好”,此禮與《儀禮》、《周禮》記載的聘覲禮儀有所不同。因為屬於周天子賜予諸侯之禮物加以勸勉,故無禮書記載的嚴格意義上的聘享、還玉等禮,這是需要強調(diào)的。
本篇銘文主要記述了從舉行賜茅鬯儀式至郊送這段時間內(nèi)主人待賓之禮的一些儀節(jié),構(gòu)成一套較為完整的待賓之禮,對於研究西周時期的賓禮提供了重要的文本,可以和《儀禮》中的《聘禮》、《覲禮》結(jié)合理解,對於我們深入認識《儀禮》具有重要的意義。
[1] 謝堯亭:《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霸國墓地》,載國家文物局主編:《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fā)現(xiàn)》,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65—73頁。
[2] 武漢大學(xué)簡帛網(wǎng),http://www.bsm.org.cn/,2011年6月15日,以下簡稱黃文。
[3] 李學(xué)勤:《亢鼎賜品試說》,《中國古代文明研究》,上海:華東師範大學(xué)出版社,2005年,第87—90頁。
[4] 參賈連敏:《古文字中的“祼”和“瓚”及相關(guān)問題》,《華夏考古》1998年第3期。收入《甲骨文獻集成》14冊,成都:四川大學(xué)出版社,2001年,第312~316頁。
[5] 王國維:《與林浩卿博士論洛誥書》,《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3—44頁。
[6] 參淩廷堪:《禮經(jīng)釋例》卷6,《續(xù)修四庫全書》9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17—118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6月21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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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5曹建敦:霸伯盂銘文與西周時期的賓禮
“或(又)余(予)賓馬”之“余”字,原形作“舍”,此承襲黃、張文之誤。
第二行記歸物事後之“
”字讀爲“臧”訓(xùn)爲“善”,或如黃、張文之訓(xùn)爲“成”,俱感不順。按此字應(yīng)爲“咸”字之誤,畢也,西周金文中此類用法之“咸”字極爲多見。
“
”、“咸”兩字形近易誤。郭店簡《緇衣》簡1“則民
飭(?)而刑不頓”,“
”亦“咸”字之形誤(《上博(一)·緇衣》簡1、今本“
”皆作“咸”),是其佳證。
,
又,此銘所記“延賓”、“贊賓”等,與小盂鼎頗多可對比印證之處。不知本文與黃、張文何故曾無一字及之。
陳劍:
又,此銘所記“延賓”、“贊賓”等,與小盂鼎頗多可對比印證之處。不知本文與黃、張文何故曾無一字及之。
霸伯盂銘文還有很多問題我們並沒有最終搞清楚,網(wǎng)站所發(fā)小文問題還很多,旨在拋磚引玉,相關(guān)問題我們還會作進一步修正與補充。
陳劍:
第二行記歸物事後之“
”字讀爲“臧”訓(xùn)爲“善”,或如黃、張文之訓(xùn)爲“成”,俱感不順。按此字應(yīng)爲“咸”字之誤,畢也,西周金文中此類用法之“咸”字極爲多見。
“
”、“咸”兩字形近易誤。郭店簡《緇衣》簡1“則民
飭(?)而刑不頓”,“
”亦“咸”字之形誤(《上博(一)·緇衣》簡1、今本“
”皆作“咸”),是其佳證。
陳老師所言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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